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nán)的通知(zhī)》(國科發資(zī)〔2021〕220号)相關要求,現轉發“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nán),并将組織開(kāi)展“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有關要求通知(zhī)如下(xià)。

一(yī)、項目組織申報工(gōng)作流程

        (一(yī))申報單位根據指南(nán)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xià)設課題。項目應整體(tǐ)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nán)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zhōng)1個課題的負責人。

        (二)項目組織實施應整合優勢創新團隊,聚焦指南(nán)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zhōng)力量,聯合攻關。

        (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具體(tǐ)工(gōng)作流程如下(xià)。

——填寫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nán)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xià)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

        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确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yī)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于進一(yī)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dà)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申報書須經過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将推薦項目通過國科管系統統一(yī)報送。

——專業機構受理申報書并組織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在受理

         項目申報後,組織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nán)方向,原則上隻支持1項,如申報項目的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态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kāi)展關鍵節點考核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确定後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由教育部、自然資(zī)源部、生(shēng)态環境部、國資(zī)委、市場監管總局、中(zhōng)科院、氣象局、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科技委、海軍裝備部、天津市科技局、河北省科技廳、遼甯省科技廳、上海市科委、江蘇省科技廳、浙江省科技廳、福建省科技廳、山東省科技廳、廣東省科技廳、自治區科技廳、海南(nán)省科技廳、大(dà)連市科技局、甯波市科技局、廈門市科技局、青島市科技局、深圳市科創委作爲推薦單位組織推薦。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範圍内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科管系統上公開(kāi)發布。

三、申報資(zī)格要求

       (一(y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爲中(zhōng)國大(dà)陸境内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zī)格,注冊時間爲2020年7月31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及團隊成員(yuán)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内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爲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yī)個項目隻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二)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1年1月1日以後出生(shēng),每年用于項目的工(gōng)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三)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爲該項目(課題)主體(tǐ)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yuán)。中(zhōng)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yuán)(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yuán))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四)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dà)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dà)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dà)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dà)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dà)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一(yī)重大(dà)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幹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後,在原項目執行期内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内。

      (五)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nán)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六)受聘于内地單位的外(wài)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爲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yuán)須由内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yuán)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爲項目申報材料一(yī)并提交。

      (七)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八)項目具體(tǐ)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nán),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yuán)承擔國家科技重大(dà)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dà)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關于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tǐ)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關任務方向,“十四五”期間,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相關申報指南(nán)中(zhōng)将明确技術就緒度要求,并在後續的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zhōng)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标,科學設定裏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确保成果高質量産出。鼓勵其他技術開(kāi)發類項目積極開(kāi)展探索。

五、具體(tǐ)申報方式和要求

      (一(yī))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将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爲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zhōng)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确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專業機構可根據情況通知(zhī)補交。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爲2021年9月10日8:00至10月9日16:00。

      (二)在線填報申報書後,從系統導出申報書打印、簽字、蓋章、裝訂,寄送至自治區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同時将電子版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gxkjtsfc@kjt.gxzf.gov.cn,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爲“2021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申報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紙(zhǐ)質申報書應與信息系統中(zhōng)填報的内容嚴格保持一(yī)緻,内容不一(yī)緻或者無水印、簽字、蓋章的紙(zhǐ)質申報書不予受理。

      (三)自治區科技廳将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1年10月15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确認推薦上報。

六、寄送紙(zhǐ)質材料要求和聯系方式

      (一(yī))寄送要求及郵寄信息

        請各有關單位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紙(zhǐ)質推薦函和紙(zhǐ)質申報書(1份)寄送至自治區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逾期不受理。郵寄信息如下(xià):

        南(nán)甯市青秀區新竹路20号1号樓703室,郵編:530022

        社會發展科技處  羊學榮(收)

      (二)在線填報咨詢電話(huà)及郵箱

        1.技術咨詢電話(huà)及郵箱:010-58882999(中(zhōng)繼線),program@istic.ac.cn

        2.業務咨詢電話(huà):“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58884872

      (三)自治區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聯系人及電話(huà)

        聯系人:羊學榮、楊麗娟

        電  話(huà):0771—2618093,2613592

        傳  真:0771—2618782

        附件:1.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海和極地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nán)的通知(zhī)(國科發資(zī)〔2021〕220号).pdf

        2.推薦函(格式).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開(kāi)發布)